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全面落实中考中招改革进一步强化考试招生评价育人导向的通知》,就中考中招改革有关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才能毕业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设定的除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外的全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现场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艺术、信息技术学科考试成绩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E为不合格),暂不具备条件的也可按合格、不合格划分两个等级,具体由各设区市确定。所有学科(含实验操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是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要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采用等级方式呈现
《通知》指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采用等级方式呈现,具体等级划分办法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确定。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详实、过程完整,是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各地要对初中学生毕业提出综合素质评价最低等级要求或明确毕业基本条件。
2021年开始,各地要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并积极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名额向农村初中
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
《通知》要求,要统筹考虑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制定并一次性下达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
严格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鼓励各地进一步合理设置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每一所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学生都有一定比例学生升入优质高中就读。
严格按要求控制设区市域内跨县(市)的招生行为。强调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不得招收中考成绩在所在设区市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特殊类型招生全部纳入自主招生范畴
《通知》提出,2021年开始,各地各校原有的保送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全部纳入自主招生范畴。在自主招生选拔时,要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查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素质等情况,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标准;要特别注重选拔数学等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鼓励面向农村地区开展“圆梦班”等自主招生项目。
自主招生录取必须安排在中考结束后进行,并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所在设区市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清理中考中招录取加分项目和分值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要认真梳理本地区原有的中考中招录取加分政策,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和分值。其中,涉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应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福建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精神做相应调整,精准确定加分区域、群体、条件、年限及适用报考学校范围等。
其他加分项目要进行统一清理规范,没有省级及以上政策依据的一律取消加分,原则上从2021年(指初中学生毕业年份)开始执行;特殊情况一时难以取消的,应设置明确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加分分值原则上应逐年减少,最迟到2026年全面取消加分。(记者 戴岚岚)
来源:闽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