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
高校考试招生改革方面,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
高考命题要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近日,教育部发布《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2021年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同时,“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各校招生工作做出明确规定。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
根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021年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
考试时间安排
6月7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0~17:00 外语
(有外语听力测试内容的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后发布。省级统考和高校的招生考试时间,分别由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并发布。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试题实施外语“一年两考”的,第一次考试时间为1月8日。使用完整试题(含听力部分和笔试部分)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0至11:00,听力测试应安排在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仅使用外语听力部分试题组织考试的,考试时间为9:00开始,11:00前结束(考务实施细则另行通知)。第二次考试时间为6月8日(具体时间安排见第一段)。自命题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试之外的另一次考试时间。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
高校考试招生改革方面,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加强与中学人才培养衔接,进一步优化选考科目要求,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
同时,2021年高考命题要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查和引导。要优化情境设计,增强试题开放性、灵活性,充分发挥高考命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各地要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提升国家教育考试队伍能力和水平。
通知提到,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统筹安排高职分类招考计划,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逐步取消中职本科贯通招生,适当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招生规模。
标本兼治“高考移民”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继续将招生计划增量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名额。
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
通知强调,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各地要开展招生秩序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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